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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市民发〔2023〕1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按照《民政部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 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民函〔2023〕2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63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临汾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临市民函〔2022〕40号),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二、方法步骤
(一)5月31日前,各行业协会商会对照整治工作任务,对2023年的收费情况认真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附件1)。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要求,安排部署本区域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所有收费项目做到全覆盖,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二)9月30日前,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抽查违法违规收费整改情况是否严格落实,违法违规所得是否全部退还,确保自查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民政局在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的基础上,对专项清理整治取得的成效进行巩固提高。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清理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关情况将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部署。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在全面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统筹部署好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宣讲,大力宣传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以及各县(市、区)工作安排、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及时曝光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规范收费管理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务必于5月31日前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及时汇总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情况,每半年报送《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11月20日前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各县(市、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曝光的反面典型,以及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实际形成工作信息随时报送。有关情况将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
附件2: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汾市民政局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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