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 0357-2099388 邮箱:linfenminzheng@163.com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情况反馈会,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2方面37条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制定三个清单,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加强督促推进,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12方面37条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深刻反思、立行立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临汾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市民党组字〔2023〕9号),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对反馈的37条问题进行分解,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汾市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临市民党组字〔2023〕11号),制定三个清单,将整改任务明确到科室、具体到人,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有序开展。
三是全面推进整改。5月8日,召开了临汾市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单位及相关人员参加,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24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对策,同时邀请市纪委五室相关领导到会指导,提高了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达成整改方向、举措的高度共识。
二、多措并举,全力整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2方面37条问题中的25条已整改完成,正在整改12条。
(一)贯彻人民至上的理念还没有入脑入心,围绕“三新一高”狠抓民政工作落实还有待提高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
(1)抓低收入人口监测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不够有效。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推进低收入人口信息录入工作,通过实地查访、线上整合汇聚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形成信息完整、分类分级、动态更新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二是推动数据共享。加强与乡村振兴、住建、医保、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汇聚各部门掌握的困难群众数据并动态更新,落实主动发现机制,通过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三是制定政策文件。出台相应文件对低收入相关工作进行规范和明确,提升工作质效。四是开展放权改革。制定放权改革文件,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召开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会,对权限下放工作进行解读,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整改结果: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更新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截至目前,低收入人口已录入34753户63729人。二是开展了对一季度新注册残疾人、乡村振兴监测户和退役军人的政策排查,共涉及困难群众2643人,将其中1335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三是下发了《临汾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工作的通知》(临市民发〔2023〕31号),从信息采集、动态监测、救助帮扶等方面对低收入工作做出了进一步规范和要求。四是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将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通知》(临政办函〔2023〕15号),将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开展了对160名县级、部分乡镇骨干的业务培训,设计张贴宣传海报覆盖至所有村(社区),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指导所有县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牵头领导:张俊林
责任部门:市低保中心
整改责任人:郭晋苏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4月底整改完成
(2)政治机关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一是狠抓清廉机关建设。紧密结合民政系统廉政风险点,按照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切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二是贯彻学习制度。坚持周学习制度,常态化安排清廉专题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在机关内部营造浓厚的清正廉洁氛围。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述责述廉会,提高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一把手对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视程度,督促分管领域落实相关清廉建设任务。
整改结果:一是全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张贴清廉机关宣传标语,开展清廉临汾宣传周活动,以“全面建设清廉临汾,引领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为主题,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扎实开展读史思廉、责任保廉、高压稳廉、制度促廉、文化育廉和单位筑廉的“六廉活动”。二是坚持周五集中学习,多次将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列入学习议题,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三是2023年7月3日,召开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述责述廉会议,局班子成员和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依次发言,局纪检组组长提出工作要求。
牵头领导: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7月初整改完成
2.围绕为民解愁履行主责主业还不够到位。
(3)基本民生保障未充分发挥兜底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发挥线上平台作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认真落实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工作,提升救助精准性,指导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入户抽查、定期复核责任,提升救助精准性,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性,严防“错保”“漏保”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数据比对。对省民政厅推送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实,提升残疾人两补工作的精准性。三是打造信息平台。积极对接建设银行,打造了安心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于全市养老机构和老年人。
整改结果:一是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工作,截至目前共核对87669户次172341人次。二是已完成省厅2023年推送两补数据比对16013条。三是积极督促各县使用养老服务平台,目前共录入60万名老年人信息,尧都区已开展居家服务2000余人次。
牵头领导:张俊林、丁国刚
责任部门:社事科、养老科、市低保中心
整改责任人:郭晋苏、张海波、杨天国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4)构建基层治理新发展格局用力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村务监督工作的宣传培训。组织召开全市清廉村居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培训会,对村务监督工作进行培训;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二是着力提高社会工作者能力。组织对全市社区书记进行专题培训,积极宣传动员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考试。三是发挥好各类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在群众家门口解决问题;完善党建指导员考核管理办法;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召开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班会议,制定方案,开展摸排调研,选树示范社会组织,理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整改结果:一是于2023年4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清廉村居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培训会,对村务监督工作进行了培训;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审核上报清廉村居示范单位23个。二是2023年5月14日对全市253名社区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了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积极宣传动员社会工作知识,今年我市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人数3091人,比上年度增加了138.3%,全省排名第二。三是积极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鼓励变管理为服务,在群众家门口解决问题;完善党建指导员考核管理办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5家;2023年4月18日召开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第一次专班会议,2023年5月29日召开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了《市委专项行动 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班工作方案》,拟定《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的具体举措》,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牵头领导:段丽、丁国刚
责任部门:基政科、社管科
整改责任人:李吉祥、孙忠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5)推动基本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还有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未保站全覆盖,制定建设规范,明确功能设置,推进未保站规范运行,切实发挥作用。二是狠抓安全管理。出台排查整治文件,重点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排查,督促“小、散、乱”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整改,对不达标机构采取关停措施。
整改结果:一是通过上下协调,加强督促指导,在全省首家实现全市157个乡镇(街道)未保站全覆盖,制定出台了《临汾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基本建设规范(试行)》,规范其基本功能设置。二是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对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排查,持续督促“小、散、乱”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整改,对尧都区、吉县、汾西县分别关停1家消防不达标机构。
牵头领导:张俊林、丁国刚、段丽
责任部门:社事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整改责任人:张海波、杨天国、曹继海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3月底整改完成
3.风险防控有漏洞。
(6)主动化解舆情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儿童福利领域工作力度。指导市社会福利院严格按照《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市局相关科室定期、随机抽查工作情况。二是加强行政区划领域工作力度。在行政区划具体调整酝酿的过程中,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跟进舆情动态;加强舆情风险防范,稳妥审慎推进,确保群众满意、社会稳定。
整改结果:一是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市局相关科室抽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严格遵守行政区划调整坚持党的领导、顶层规划的原则,在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下审慎稳妥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群众满意、社会稳定。
牵头领导:张俊林、丁国刚
责任部门: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市社会福利院
整改责任人:李娟、张海波、段碧藕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5月底整改完成
(7)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抽调精干力量,建立项目工作专班和资金内审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加强民政系统各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购买第三方服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整改结果:于2023年4月11日印发了《临汾市民政局关于成立资金内审工作专班和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临市民发〔2023〕16号),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每月对民政领域项目情况进行调度,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做好项目谋划工作,目前全市民政领域共有项目信息78个,总投资额110262万元;储备项目15个,总投资额20575.05万元;在建项目41个,总投资额77753万元,完成投资额15370万元。
牵头领导:段丽、张俊林、丁国刚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4月底整改完成
(8)养老和儿童寄养安全隐患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督促指导养老机构进行消防改造,树立奖优罚劣导向,和财政局积极协调预算,对完成消防改造并通过验收的养老机构进行奖补,开展消防检查,对消防不达标机构采取关停措施。二是指导做好整改。指导市社会福利院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做好孤儿基本权益保障工作。三是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入院程序,并规范实施,有效堵塞制度漏洞。
整改结果:一是已同财政局协调预算100万元,对完成消防改造并通过验收的养老机构进行奖补,尧都区、吉县、汾西县分别关停1家消防不达标机构,消防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市社会福利院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工作实效。三是制定完善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入院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流程入院,市局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牵头领导:张俊林、丁国刚
责任部门: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市社会福利院
整改责任人:杨天国、张海波、段碧藕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4.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还有差距。
(9)党组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对所有反馈的问题进行定期调度,跟进整改进展,同时严格评估整改成效,及时纠偏矫正,提高整改质效。
整改结果:已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严格按照台账抓好落实,跟进整改进展,保障在期限前整改完成,取得实效。
牵头领导: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一体推进“三不腐”同向发力仍有欠缺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
(10)领导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坚强有力。
整改措施:作风建设方面,健全完善“四个一”(即一个意见统一思想,解决目标方向问题;一本清单明确任务,解决责任明晰问题;一套制度强化保障,解决工作推进问题;一个“实”字贯穿始终,解决理念作风问题)抓落实机制,营造巩固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纪律规矩方面,全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全面开展“以案明纪扬正气 忠诚廉洁树新风”警示教育活动,巩固深化活动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整改结果:作风建设方面,健全完善“四个一”抓落实机制,年初制定“一计划两台账”,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完成亮点计划、工作计划和问题台账,充分查摆主观和客观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党性修养。纪律规矩方面,印发《开展“以案明纪扬正气 忠诚廉洁树新风”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临市民党组字〔2023〕2号),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以此为契机,接受廉政教育,开展对照检查,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牵头领导: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4月底整改完成
(11)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力。
整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整改结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周五集中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认真履行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牵头领导:张俊林、史志芳、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社会事务科、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整改责任人:史志芳、王金霞、张海波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12)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措施:局党组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开展述责述廉,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各支部严格贯彻局党组工作安排,从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整改结果:2023年7月3日,召开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述责述廉会议,局班子成员和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依次发言,局纪检组组长提出工作要求。局机关组织开展“以案明纪扬正气 忠诚廉洁树新风”警示教育活动;市低保中心党支部建立并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市福彩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市福利院党支部结合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市未保中心党支部制订了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学习制度,全面提升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牵头领导:赵华
责任部门:市低保中心、市福彩中心、市福利院、市未保中心
整改责任人:郭晋苏、贾中强、段碧藕、曹继海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7月初整改完成
6.履行派驻监督责任不到位。
(13)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缺乏动真碰硬。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督促落实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和班子成员充分发言讨论,防止决策“一言堂”、权力个人化;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期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提醒谈话,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格局。
整改结果:督促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民主集中制得到更全面的贯彻执行,领导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定期开展履职谈话、廉政谈话等工作,充分发挥主动约谈提醒预防功能,切实做到早警戒、勤提醒、常监督,促使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形成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牵头领导:史志芳
责任部门: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整改责任人:史志芳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14)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
整改措施: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严格按照4类处置方式科学精准的提出处置意见;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对纪检监察业务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组内人员的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手不收敛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结果:聚焦民政工作,对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对关键环节的问题线索摸排力度。组织组内人员学习纪检监察业务法规,结合实际学思践悟,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督察职能,加强节日期间的内部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和“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严惩戒。
牵头领导:史志芳
责任部门: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整改责任人:史志芳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15)督促单位抓源头治理有短板。
整改措施:督促指导局党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纪检组建立相应的监督落实台账,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民政系统开展的“以案明纪扬正气 忠诚廉洁树新风”警示教育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整改结果:局党组已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纪检组建立督查落实台账,实时跟进落实情况;以“以案明纪扬正气 忠诚廉洁树新风”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坚决扛起对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管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牵头领导:史志芳
责任部门: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整改责任人:史志芳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7.系统性廉政风险长期存在。
(16)社会临时救助乱象丛生。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化建设。督促各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部门利用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开展救助,并与公安机关加强信息比对,提升救助工作质效。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出台申请临时救助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申请时的所需材料,提升临时救助工作的规范性。三是堵塞政策漏洞。逐步减少现金发放,以实物救助为主。做好落户安置相关工作,及时送返安置相关人员。
整改结果:一是各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部门主动利用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开展救助,积极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信息比对,救助工作合力显著增强。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申请临时救助所需材料的函》,统一规范了临时救助申请时的所需材料,提高了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三是流浪乞讨救助方式转变为以实物救助为主,减少了跑站现象的发生。根据分析研判,及时启动落户安置程序,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
牵头领导:张俊林、段丽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科、市未保中心、市低保中心
整改责任人:张海波、曹继海、郭晋苏
整改时限:已于2022年10月底整改完成
(17)专项经费使用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建立项目工作专班和资金内审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加强民政系统各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加强业务监管。指导市社会福利院制定档案管理办法,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出台相应政策,规范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
整改结果:一是于2023年4月11日印发了《临汾市民政局关于成立资金内审工作专班和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临市民发〔2023〕16号),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对尧都区2022年度福彩公益金进行检查。二是加强业务监管。指导市社会福利院制定了《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并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要求落实,切实做好档案归类整理。三是加强建章立制。联合市财政局转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23〕108号),规范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
牵头领导:张俊林、丁国刚、段丽
责任部门:养老科、社事科、市低保中心、市福利院
整改责任人:杨天国、张海波、郭晋苏、段碧藕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7月初整改完成
8.作风建设抓得不严不实。
(1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期分析研判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逢大会必讲廉政”“逢节必讲廉洁”,在节前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积极开展“以案明纪扬正气 忠诚廉洁树新风”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民政系统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
整改结果:一是利用周五集中学习会,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市民政工作会上专门强调廉政工作,在春节、清明、端午等节假日前进行廉政教育,筑牢全体干部职工廉政防线。二是印发《开展“以案明纪扬正气 忠诚廉洁树新风”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临市民党组字〔2023〕2号),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以此为契机,接受廉政教育,开展对照检查,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牵头领导:赵华
责任部门: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整改责任人: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4月底整改完成
(1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发挥头雁效应。“一把手”要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作风建设,把管党治党螺丝拧得更紧、责任压得更实。三是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对反四风精神、要求的学习,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发文数量,强化反四风意识。
整改结果: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周五集中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二是认真履行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精简会议、文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牵头领导: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20)内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建立项目工作专班和资金内审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加强民政系统各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积极主动作为。积极发挥两个工作专班作用,形成民政系统内部资金、项目监督管理闭环,提升民政工作质效。
整改结果:于2023年4月11日印发了《临汾市民政局关于成立资金内审工作专班和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临市民发〔2023〕16号),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启动了对市级福彩公益金的第一轮检查。
牵头领导: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7月初整改完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差距,建设过硬领导班子尚有不足
9.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有弱项。
(2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好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更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整改结果:于2023年5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精神列入当月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周五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切实提高党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责任意识和决策能力。
牵头领导: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5月底整改完成
10.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仍有不足。
(22)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将每一环节规范落实到位。同时,利用每周例行学习会,集中学习干部选任相关制度、政策和规定。
整改结果:对接组织部干部科室,规范制定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在考察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位。利用周五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干部选任相关制度、政策和规定,并进行具体解读,进一步深化对干部选任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以此指导提升工作的规范性。
牵头领导: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5月底整改完成
(23)干部队伍建设滞后。
整改措施: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有空编后及时向市委组织部申报招录计划,尽快充实工作力量。同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和交流轮岗工作力度,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的同时,努力拓宽年轻干部上升、交流的渠道,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民政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
整改结果:严格遵守编制管理规定,提前谋划人员申报招录计划;注重对年强干部的培养锻炼,根据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工作业绩和个人意愿,积极提供交流轮岗的机会,多方面、多领域学习业务知识,做到人岗相适。
牵头领导: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5月底整改完成
1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24)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巩固学习成果,不断强化市级民政部门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二是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在各党支部积极营造奋勇争先的干事担当氛围,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整改结果:一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和集中学习会,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有关论述,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开展了“新时代 新风貌 新征程”、“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植树节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牵头领导:赵华
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整改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25)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薄弱。
整改措施:一是发挥新社会组织党建专班作用,选树示范社会组织,用好党建指导员队伍。二是及时更新数据。及时更新维护社会组织管理台账相关数据,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员的规范动态管理。三是加强组织管理。宣传、动员社会组织中的专职工作人员转入组织关系。
整改结果:一是完善了党建指导员考核办法,在规范考核的基础上,发放了2022年度工作补贴;二是实时更新维护社会组织管理台账相关数据,实现了对社会组织党员的规范动态管理。三是已宣传社会组织中的7名专职工作人员转入组织关系。
牵头领导:丁国刚
责任部门:社管科
整改责任人:孙忠
整改时限:已于2023年6月底整改完成
三、持续推进,确保完成
(一)贯彻人民至上的理念还没有入脑入心,围绕“三新一高”狠抓民政工作落实还有待提高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
(1)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
整改措施: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并做好贯彻落实;二是开展市区道路地名整治,拟定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启动地名规划工作,健全地名管理机制;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在统计部门完成村改社区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后,及时和公安部门沟通,确保村改社区群众户口可以在公安部门正常迁移。
整改结果:一是2023年1月13日,开展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二是2022年底摸排道路227条;2023年1月组建专家组启动编制《市区地名专项规划》,《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已报市领导审核,正在修改完善。三是统计部门己完成村改社区区划代码编制,在村改社区群众自愿的原则下,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牵头领导:段丽、张俊林
责任部门: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李吉祥、李娟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整改完成
2.持续推进深化改革仍显乏力。
(2)推动殡葬改革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加强工作督导力度。一是报请市政府对相关县进行专项督办;二是组织专人赴进展缓慢的县实地查看,现场督导;三是草拟《市级殡葬设施运营指导意见》,形成规范。
整改结果:一是2023年4月19日向市政府专题汇报,报请对重点县政府开展专项督导;二是市政府督查室、市民政局先后5次前往重点县进行督导殡仪馆建设进展,压实属地责任。三是《市级殡葬设施运营指导意见》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
牵头领导:张俊林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整改责任人:张海波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3)事业单位改制遗留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原社区服务中心问题。聘请第三方开展评估;二是福利厂问题。积极与尧都区政府及福利巷拆迁指挥部协调被拆迁面积及所欠躲迁费,妥善解决福利厂停产遗留职工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原社区服务中心问题。2022年11月聘请了专业的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进行土地价值评估,并登记入账。二是福利厂问题。多次与尧都区政府及福利巷拆迁指挥部协调被拆迁面积及所欠躲迁费,力求妥善解决福利厂停产遗留职工问题,目前还在协商中。
牵头领导:丁国刚
责任部门:市社会福利厂、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整改责任人:晋栋栋、贾中强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4)机构改革后体制运行不畅。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理顺市福彩中心运行机制。优化福彩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加强业务整合,促进人员融合;二是进一步优化市区路名命名更名。拟定《规范市区道路地名管理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对市辖区现有道路进行摸排;加强市区地名规划和道路命名更名工作。
整改结果:一是进一步理顺市福彩中心运行机制。2022年12月调整了福彩中心内设机构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目前已申报市级社区幸福养老工程,正在进行装修改造,积极探索开展社区享老服务。二是进一步优化市区路名命名更名。《规范市区道路地名管理实施方案》经市领导审核,正在修改完善;摸排道路227条;组建专家组编制《市区地名专项规划》,正在完善《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
牵头领导:张俊林
责任部门:区划地名科、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整改责任人:李娟、贾中强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3.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还有差距。
(5)部分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推进市级殡仪馆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项目验收。
整改结果:一是市级殡仪馆项目(尧都区承建)正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预计年底前主体完工。二是针对市社会福利院项目验收,市政府已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验收事宜,7月29日出台会议纪要,正在协调各单位遵照执行。
牵头领导:张俊林、丁国刚、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杨天国、张海波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6)部分反馈问题有所反弹。
整改措施: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规范运营。
整改结果:在原有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目前蒲县已经实现全覆盖,翼城6个、大宁2个、汾西1个已开始运营。
牵头领导:丁国刚
责任部门:养老服务科
整改责任人:杨天国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一体推进“三不腐”同向发力仍有欠缺
4.系统性廉政风险长期存在。
(7)福利彩票投注站审批管理混乱。
整改措施:加强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完善市级投注站管理制度措施,实现末位淘汰,提升销售业绩。
整改结果:认真学习《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完善投注站上站审批、撤站、迁址等相关制度,开展投注站末位淘汰,将全市投注站点控制在400个之内。
牵头领导:张俊林
责任部门: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整改责任人:贾中强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5.作风建设抓得不严不实。
(8)2022年在落实省定殡仪馆建设中,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简单机械督促基层执行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调研指导力度,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通过督导、约谈等方式压实当地政府主体责任,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强化信访化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开展移风易俗宣传。
整改结果:一是督导安泽县委组织部对项目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做群众思想工作,翼城县政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由县直单位、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包联入户,逐户进行思想疏导。二是利用清明、中元等重点节日,提前发放倡议书,逐步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
牵头领导:张俊林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科、翼城县民政局、安泽县民政局
整改责任人:张海波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差距,建设过硬领导班子尚有不足
6.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有弱项。
(9)党组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完成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救助中心大楼后续工程,尽快投入使用;二是加快推进市福利院养老楼项目验收。
整改结果:针对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救助中心大楼建设问题,积极协调争取上级资金对未保中心大楼进行装修完善,已于2023年1月投入使用;针对市福利院养老楼建设问题,已报请市政府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验收事宜,并于7月29日出台了会议纪要,正在协调各单位落实会议交办事宜。
牵头领导:丁国刚、段丽
责任部门:市福利院、市未保中心
整改责任人:段碧藕、曹继海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10)班子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措施:针对老年公寓项目大额资金被搁置在外长达4年无人问津的问题,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协调尧都区政府完成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土地征收工作;针对2019年至2021年期间临时性社会救助全市仅审批4人的问题,督促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救助中心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救助资金拨付,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整改结果:针对老年公寓项目大额资金被搁置在外长达4年无人问津的问题,已对接尧都区政府启动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土地征收工作,目前正在协调中;针对2019年至2021年期间临时性社会救助全市仅审批4人的问题,市未保中心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临时救助及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文件规定,提升了工作人员把握政策、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牵头领导:丁国刚、段丽
责任部门:市福利院、市未保中心
整改责任人:段碧藕、曹继海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11)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做好现任科级干部思想工作,稳定思想;二是着力发现、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务实担当作为的年轻干部,为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打好基础。
整改结果:我局直属共有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市低保中心(科级职数1正1副)、市社会福利院(科级职数1正2副)、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科级职数1正2副)、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救助中心(科级职数1正1副)。任职时间达10年以上的正科级干部共2人,分别为:贾中强,1965年5月生,2013年8月任市福彩中心主任至今;郭晋苏,1964年11月生,2005年7月任市低保中心主任至今。贾中强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目前无适宜条件进行干部轮岗,郭晋苏为参公人员,将于2024年11月退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离最高任职年龄不满5年的(属于必须交流的对象,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调整)”可不进行交流。目前,局党组正在积极做好现任科级干部的思想工作,慎终如始,站好最后一班岗,确保工作不松劲,同时发扬传帮带精神。此外,在每周五集中学习中,开设业务大讲堂,搭建年轻干部学习、交流、展示、历练的机会,在急难任务中,发挥年轻干部作用,充分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牵头领导:段丽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5年5月底完成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2)统筹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市残联党总支、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尽快换届,市未成年人党支部尽快成立。
整改结果:市残联党总支已于4月27日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了新一届总支委员会和总支书记。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救助中心党支部于2022年7月已成立。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换届事宜已向市委组织部请示,待批复后,进入换届程序。
牵头领导:段丽、丁国刚
责任部门:办公室、社管科、市未保中心、市残联党总支
整改责任人:王金霞、孙忠、曹继海、残联党总支负责人
整改时限:正在整改,拟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一是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五集中学习制度,为业务实践夯实理论基础。二是提升学用结合能力。强化学以致用,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深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好“书香临汾”全民阅读活动,围绕救助、养老等群众关切问题,大抓调研,以调研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三是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信息工作,做好正面宣传。同时,围绕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清单19个风险点、46条防范化解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做好更新完善并落实到位,牢牢把握民政意识形态领域话语权。
(二)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勇担民政奋进之责。一是主动融入全市大局。夯实社会救助基础,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基础;抓好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助力全市转型高质量发展提质提速。二是突出重点落实整改。做好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村改社区、清廉村居建设、社会组织党建等工作,针对性解决群众户口迁移、适龄儿童就学等一系列问题。三是改革创新推进工作。落实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借鉴先进地区福彩中心管理模式经验,开展投注站运营管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婚姻跨县(市、区)通办工作。
(三)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强化清正廉洁氛围。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发挥党组主体责任,落实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细化落实举措,保证工作实效。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充分发挥资金内审工作专班和项目工作专班作用,确保民政系统资金使用规范、项目高效推进。三是巩固警示教育成果。巩固“以案明纪扬正气 忠诚廉洁树新风”警示教育活动成果,筑牢反腐倡廉基石。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 0357-2099388 邮箱:linfenminzheng@163.com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