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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民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3-03-15来源: 临汾市民政局

临市民发〔20238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推动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五社联动”),做好“五社联动”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试点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晋民〔2023〕17号)要求,定于3月中下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推进“五社联动” 关爱“一小一老”

二、活动目标

团结带领全市社会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谱写新时代新征程社会工作发展新篇章为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炼发展成果强化专业能力,坚定行业信心。进一步激励全市社会工作者发挥优势、联动资源、履行职责、践行使命,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1日至31日

四、宣传内容

宣传活动应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一)社会工作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发展成果;

(二)社会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有代表性的服务项目;

(三)优秀社会工作者感人事迹;

(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成果;

(五)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

(六)“五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七)“五社联动”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五、活动形式

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以下列宣传活动为重点,创新开展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全屏社会工作宣传活动”。发动新闻媒体、宣传媒介和新媒体应用平台,以社会工作助力基层治理、兜底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五社联动”机制创新等为重点,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播放社会工作宣传标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推介社会工作项目、宣传推广优秀案例和典型人物,全面、多元进行社会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

开展“全方位社会工作宣传活动”通过在乡镇(街道)社工站、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各类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有关学校、医院等场所中,标明、张贴、悬挂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清单、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和联系方式等,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服务范围,畅通社会工作服务渠道,规范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广泛发动专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讨、实践总结、案例推介等活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联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广大社会工作者和高校在校师生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打造本地社会工作宣传品牌。

开展“社会工作教育活动”。活动中要坚持宣传与教育相结合。针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开展普及教育和继续教育。挖掘社会工作服务典型案例和优秀人物,选树一批政治过硬、躬耕基层、能力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者,激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锤炼本领、加快成长。开展各类、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拔培养活动,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方式。积极引导慈善组织通过设立基金、开发项目等途径,加大对社会工作者的激励和扶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升社会工作者职业待遇水平,强化保障力度,增强社会工作职业吸引力,进一步提振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信心。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社会工作宣传与社会工作服务实践,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结合“学雷锋月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探索形成稳定有效的社会工作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机制,打造关爱“一小一老”坚实可靠的专业队伍、稳定可及的专业服务、广泛浓厚的支持氛围,显著提升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成效。要引导各级社会工作组织充分发挥作用,联动广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围绕宣传主题开展研讨交流、规划指导、项目推介、信息发布等活动。要联合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宣传,推动相关领域社会工作发展。

(二)突出特色。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紧扣社会工作特点,在方案设计上,结合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分群体、分类别进行宣传策划。在活动内容上,要切实将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有机结合。在活动形式上,要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高效原则,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防控,选择安全、合理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宣传活动中,要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并于4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民政局基政科。

联系人:路瑶  电话:0357-2091039

 临汾市民政局

2023年3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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