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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市民发〔2021〕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爆发、加速发展态势,特别是冬季为疫情传播的高发期,加之春节临近,人口流动性增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农村、社区防控是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为进一步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当前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把农村、社区防控工作作为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优势,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切实做好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等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督促指导农村、社区建立防控体系。根据中央、省、市要求,指导农村、社区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要做到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组织落实好病例监测追踪、信息报告、科普宣教、健康提示、爱国卫生运动等防控措施。基层自治组织要创造条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必要支持,缓解基层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体系的组织动员能力,做到全员上阵、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动员全体村(居)民共同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
(二)扎实做好疫情监测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各行政村、社区要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外地返回居住地的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加强发热和症状监测,追踪、督促其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要组织发动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为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提供生活便利。
(三)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行政村、社区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要求,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要动员居(村)民小组长等自治组织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对居民院落、小区、驻区单位、商业企业等进行细致摸排;要每天按要求实时报送疫情信息,决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要严格对农村、社区各类活动的管理,在疫情解除前不举办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在农村、社区开展活动的均应严格按程序报批,并做好相关活动信息报告工作。要加强城乡社区间信息沟通,实现社区间人口流动信息的及时、有效衔接。要引导村(居)民运用社区信息平台反馈个人健康信息。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民政系统、村(居)委会要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用好社区黑板报、标语、公示栏、LED电子屏、农村大喇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村(居)民自觉养成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疫情防控期间不参与各类群体性活动,使新冠肺炎防治宣传家喻户晓。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发布和动态更新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引导村(居)民关注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五)进一步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各农村、社区要大力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严格对城乡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注意加强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日常消毒;疫情解除前暂停图书室、文体活动室、老年活动室(日间照料中心)等人员聚集型场所服务活动;动员驻区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社区环境干净整洁。各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大对集贸(农贸)市场整治力度,对集贸(农贸)市场、便民摊点群等进行环境卫生巡查,根据当地疫情情况和党委、政府要求,参与劝导人群聚集营业场所暂停营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完善社区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村(居)委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实社区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和物资供给,有效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确保防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指导加强居(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其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协调解决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社区防控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三)营造良好环境。要切实保障农村、社区工作人员权益,分级分类完善各项卫生防护措施和配齐必要消毒、防护用品;加大对社区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自治组织和工作人员的表扬力度。要大力宣传社区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重点宣传社区志愿者和广大社区居民在参与社区防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好人好事,用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社区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参与防控的农村、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志愿者要了解防疫基本知识、学会自我保护,为社区居民做好示范。
临汾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5日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动员农村、社区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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