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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2017-09-12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临汾市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陶家庄村北口;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0357-2099388。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临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7-2099388)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驻本机关纪检监察组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7-2014128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


附件:临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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