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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临汾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临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八个部分,涵盖临汾市民政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所有信息公开情况。
一、概述
2017年,根据《临汾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民政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提高民政政务公信力,实现了公开运行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内容透明化、公开制度科学化,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市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临汾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局党务政务公开栏、文件简报、市政务大厅网站发布、答复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等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为广大群众了解民政工作、参与并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途径和形式。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条,包括机构职能类4条,占总数1.2%;通知公告类10条,占总数2.9%;部门文件类128条,占总数37.1%;政策法规类25条,占总数7.2%;工作动态类110条,占总数31.9%;财务信息类9条,占总数2.6%;办事指南类14条,占总数4.1%;专题栏目类45条,占总数13.0%。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就民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大了公开力度,主要涉及社会救助、特殊群体关爱、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管理、婚姻、养老、慈善捐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兜底作用,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的公开。2017年,我局及时公开了上级和本级出台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标准和社会救助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县级以下民政部门,督促细化公开内容,如上级和本级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申请社会救助的条件、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社会救助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家庭及人员基本情况等,方便困难群众了解政策,及时得到救助。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的咨询形式主要是电话咨询、人员到访咨询、依法行政宣传月、清明节、防灾减灾日、八一建军节、烈士公祭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咨询。咨询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公共服务等有关民政业务情况的咨询。2017年,共答复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咨询2000余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支出总额为10000元,主要用于发布公告。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还不够及时和全面。
2.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制定年度目标,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公开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充分利用好局门户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
3.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职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临汾市民政局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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