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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3-08-16    


2023年7月27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以及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社、卫健、退役军人、应急管理、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山西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深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对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提出了四点要求。现就《实施意见》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动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有利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的空间和社会氛围,结合近年来相关单位机构职能调整情况、事业单位改革情况以及基层为民服务设施更新完善情况等实际,山西省民政厅对2017年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晋民发〔2017〕49号)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更加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要求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围绕加快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开发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水平,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领域和服务范围,有效吸引和稳定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投身专业化社会治理与服务的目标。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拓宽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空间,不断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体系,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让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征程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

各级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工作中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方向;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持保障基层、稳定一线这四个基本原则。

(三)社会工作职业任务

《实施意见》从以下六个方面界定和明确了社会工作的

职业任务。

1.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区矫正、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2.帮助面临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体建立支持系统;

3.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活动、参与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发展;

4.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需求评估、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与行动研究;

5.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

6.协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与考核,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

用人单位应按照社会工作职业任务要求,结合自身需求与特点明确和规范社会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

(四)社会工作岗位设置

《实施意见》区分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分别对其岗位设置提出了要求。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明确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纳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专业特点、人员结构,按照突出主系列、兼顾辅系列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名称、数量及最高等级。

2.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岗位设置。明确要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现有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直接聘用、购买服务或提升现有人员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水平等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3.社会组织岗位设置。一方面支持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发展,并明确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数量应不低于岗位总数的70%,其他社会组织应结合自身需求和特点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另一方面要求逐步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增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

4.企业岗位设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根据需要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五)规范专业岗位聘用(任)

明确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对应,助理社会工作师岗位属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社会工作师岗位属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社会工作师岗位属于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六)规范专业岗位考核评估

明确采用职业水平资格考试、业绩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在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同时,逐步构建适合我省实际的社会工作督导体系,培养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

(七)做好专业人才激励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了切实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的要求,包括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努力提高职业地位和关心人才成长发展。其中,明确对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各地应给予职业津贴;明确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我省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确定薪酬并享受相关奖励和优惠政策;明确加大对在艰苦地区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关心关爱力度。

(八)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实施意见》明确在落实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督查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组织领导,特别是明确了各联合发文单位在推动工作落实中的具体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实施意见》关键词诠释

1.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2.社会工作服务是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个人、家庭、社区、组织等)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和资源协调等方面的专业性服务,以协助服务对象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提升服务对象适应环境的能力。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关于转发山西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深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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