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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关于扩大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11-21    

一、背景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民生兜底保障功能,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有关要求,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扩大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签发了《关于扩大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范围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扩大补贴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和财政负担政策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执行现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现行重度护理补贴标准的50%执行。财政负担政策按现行两补政策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残疾人两项补贴扩面作为重点民生保障任务纳入总体部署,牵头落实资金预算、补贴审定、按时发放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各级残联组织要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及管理工作,2022年11月底前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名单提供给同级民政部门,并做好补贴审核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可通过发放政策告知书、张贴政策宣传单、入户走访、电话、发送提醒信息等形式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知晓政策并自愿申领补贴。民政部门负责告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人相关政策,残联组织负责告知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以及新办证残疾人相关政策,相关政策宣传、主动告知和提醒记录应留存备查。

(三)加强数据比对。各级民政部门、残联和乡镇(街道)应主要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结合入户走访、人脸识别等认证方式,确认残疾人领取补贴资格状态。县级民政部门应重点核对残疾人新纳入或退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等经济状况变化及相关政策衔接情况,县级残联应重点核对残疾人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等残疾人证状态变化情况,及时互通有关信息,推动实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

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扩大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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