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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4-04-10    

临汾市副食流通商业协会:

  经调查,临汾市副食流通商业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22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临汾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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