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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民政局 关于号召社会组织开展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

2023-09-22    

临市民202354


县(市、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做好社会组织消费帮扶工作,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据《关于在全市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临发改区域发202384号)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号召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工作,为脱贫攻坚贡献力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跟进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一)消费帮扶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通过多元渠道购买农特产品和服务,将爱心行为、慈善行为与经济行为、消费行为有机结合。请全市各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针对贫困地区策划相关活动,推动参与消费帮扶各类主题活动,在日常消费时更多选择购买我贫困地区的产品与服务,或者以组团方式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消费活动。同时根据自身需求,与合作社或贫困户签订认购协议,根据订单有计划进行生产,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销售农产品增收脱贫。

(二)从业人数较多的社会组织,鼓励通过组团的方式,采购贫困户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肉蛋、水产品、五谷杂粮等农产品。

(三)各社会组织应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发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牵线搭桥,拓展销售渠道,帮助推销贫困地区农产品,为消费者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提供方便,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全面做好消费帮扶行动组织工作

(一)各社会组织要将消费帮扶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组织发动本会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认购我贫困户产品或服务,并把参与消费帮扶的表现作为考核评优的内容。

(二)各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通过机构媒体和自媒体积极传播爱心消费帮扶理念,积极转发传播消费帮扶信息,积极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参与消费帮扶,共同推动并逐步形成“人人参与消费帮扶,人人支持消费帮扶,人人宣传消费帮扶”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大格局。

、各社会组织及从业人员加强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各社会组织要及时统计和收集在消费帮扶中购置的产品品种、数量和消费金额,采取每半年一上报的方式,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统计后,上报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党建科。

联系人:张鹏慧

联系电话:0357-2091135

邮箱:lf2511572@163.com

                                     临汾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8月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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