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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01-12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1355”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部署,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加强统筹规划,深入领会精神。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和民政部、省民政厅法治工作安排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科学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民政法治建设任务。根据《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将法治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了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2.组织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局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每周五的集中学习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进行领学,要求民政干部要树牢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推动民政干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3.出台法规政策,推进合法审查。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衔接配套的原则,结合民政部门承担的改革任务,积极推进民生保障立法工作进程,相继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汾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法依规、有效开展城乡低保、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安全检查等重点难点工作提供了遵循和保障。此外,严格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实现了民政立法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的配套衔接,切实做到了从源头上推动依法行政。

4.推进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参照行政执法规范文书,对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规程进行了全面规范,聘请了法律顾问,加强对民政依法行政工作的合法性审核。注重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资格考试,经审查确认,我局今年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条件且通过考试人数为7人,提升了岗位执法能力。

5.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公示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具体操作等进行了规范。严格落实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根据“四级四同”目录清单,动态调整临汾市民政局权责清单,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对应权责清单事项完善、调整、公布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事项服务指南,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办理和监督,打造“阳光民政”。

6.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执法能力。将普法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纳入依法行政长期规划。根据民政主责主业,牵头动员社工机构、专业社工、志愿者组织,在殡仪馆开放日、救助开放日、中华慈善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新修订《宪法》《民法典》《慈善法》《婚姻法》《收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民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让民政主动走向社会,让社会广泛了解民政,努力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普及率。再次梳理民政法规政策汇编,深入了解民政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明晰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普法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动民政法治工作建设的过程中,民政部门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民政法规制度日臻完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少数干部职工对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加强了法学习和培训,但部分干部的法治理念确立还需要一定的过程,依法办事的思维、理念不强。二是执法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识不充分,执法程序落实不到位,规范能力和执法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升。三是民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目前,我市还没有专门的民政执法机构,执法队伍人员短缺,行政执法力度还不够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制定《临汾市民政局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严格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带头学法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邀请法律顾问、司法局专家对全市民政系统人员开展授课,讲法律、讲实务,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三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局机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梳理行政法规,汇编成册,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推动工作靠法的良好习惯。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等重大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努力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普及率。全年举行宣传普法活动3次,发放法治手册、各类专项法治宣传彩页20000余份。五是落实年度专项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学法用法纳入工作考核,推动民政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六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顾问,在作重大决策和处理涉法事务时充分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依法行政。七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政务公开,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注重与民政业务工作相结合,以民政法治建设的成果推动民政业务发展,做到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积极推进“五”普法。尽快根据民政部的规划要求,制定我局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途径和保障措施等。将法治理念的树立和强化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把面向社会开展民政法治宣传作为重点,引导民政对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2.继续做好政策创制。从基层民政工作实际出发,狠抓政策创制,加大调研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基层调研力度,切实把制约民政工作的难点问题找出来,为上级出台有关政策提供扎实准确的决策依据。   

3.全力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制度。

五、其他需报告的重要事项

临汾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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