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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全市民政系统实际,决定开展 “转作风 提能力 补短板 创亮点”专项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临汾市民政局
2021年6月30日
“转作风 提能力 补短板 创亮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政府系统作风建设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通知》(临政函〔2021〕42号)文件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转作风 提能力 补短板 创亮点”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转作风 提能力 补短板 创亮点”专题活动作为全市民政系统党史学习教育的自选动作,以提高民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为主要目标,集中解决一批思想、作风、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民政队伍,以作风效能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民政各项工作的大提升。
(二)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从工作和自身实际出发,问题、措施要具体可行。2.坚持以上率下,领导班子要带头,以班子成员的实际效果影响和引领活动走深走实。3.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主动查摆问题、分析问题,提高针对性。4.坚持结果意识,要有近期效果,明确远期目标,力戒走过场、做动作。5.坚持边查边改,将整改贯穿活动全过程。
(三)活动范围。全市民政系统。
二、活动内容
(一)转作风。通过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牢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服从、担当、协作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程序的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说了就办、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效率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底线思维,增强廉洁自律的底线意识,实现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二)提能力。通过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在学习能力上有提升;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在依法行政能力上有提升;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更高、效率更好,在岗位履责能力上有提升。
(三)补短板。通过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对照岗位职责、对照年度目标、对照重点任务、对标先进典型纵向比、横向比,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既定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创亮点。通过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常规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在重点工作中抓出特色,在难点工作上探索途径,在本地、本系统争先创优,做出优异成绩。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活动从7月1日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查摆阶段(2021年7月1日-7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照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履责能力3方面问题清单(附件2)进行查摆。各单位要制定1个计划,即亮点工作计划(附件3),建立2个台账,即问题台账、工作台账(附件4、5)。市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2个办法,即专项活动考核办法、2021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二)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8月1日-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及个人要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逐一核验销号,亮点计划、问题台账、工作台账进展情况一月一梳理并作出通报。及时总结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完善用制度管人、办事的长效机制,并对全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视定位,查缺补漏。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专项活动情况报告报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将按照专项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验收各单位活动成效,进行分类排名通报。各县(市、区)民政局活动成效将反馈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转作风 提能力 补短板 创亮点”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市民政局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把此次专项活动作为“十四五”开局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主动担起“一岗双责”的责任,指导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搞好专项活动。
(二)强化学习交流。在学习查摆阶段要组织一次大范围谈心谈话、开展一次无记名征求意见、召开一次问题剖析查摆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进行交流学习,真正把问题症结找准,整改措施落实,重点工作落地,严防大而化之、蜻蜓点水。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单位之间要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三)严格考核评比。本次活动过程和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亮点计划完成情况,问题台账、工作台账建立情况、进展情况、落实情况。
附件:1.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2.问题清单
3.亮点计划
4.问题台账(单位、个人)
5.工作台账(单位、个人)
附件1:
“转作风 提能力 补短板 创亮点”
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院一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俊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俊哲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调研员
丁国刚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成 员: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院一楠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安排、检查督导、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视情况抽调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人员参与专项活动相关工作。
附件2:
问题清单
(3方面9小项31条)
一、思想政治方面
(一)宗旨意识。1.是否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关心、不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不得力。2.是否对民政服务对象有看不起、不想管、怕麻烦思想;政策执行照本宣科,主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3.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习惯当甩手掌柜、“二传手”,不以上率下,不躬身入局,官僚主义的问题。4.是否公仆意识不强,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和“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思想问题。5.是否存在认为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问题。
(二)大局意识。6.是否存在不了解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甘愿当“边缘人物”,在工作和时间安排上只考虑部门和个人因素的问题。7.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之间配合协作、补台意识不强,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不牢固的问题。
(三)底线意识。8.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领导干部是否有“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9.是否守好“亲”“清”界限,存在向下属单位、管理机构、服务对象索要财物、吃拿卡要现象。10.是否知道负有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存在对监管对象底子不清、隐患风险点不明、未去现场督导检查安全工作的问题。
二、工作作风方面
(四)规矩意识。11.是否存在“家长制、一言堂”,民主集中制不能有效落实的问题。12.是否存在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汇报、不请示、虚与应付、只表态不落实的问题。13.是否存在迟到早退、代替签到、擅离职守、不按规定请销假、值班脱岗等工作纪律松散问题。
(五)效率意识。14.是否存在党组会、班子会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问题。15.是否存在会议无准备、主题不明确、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的问题。16.是否存在工作拖拉,不能按时间节点和工作时限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问题。17.是否存在工作有方案无落实、有目标无考核、有措施无效果、有布置无检查,形式主义的问题。
三、履责能力方面
(六)学习能力。18.是否存在对理论学习不重视,把自学变不学,看问题、作决策、推工作还是老观念、老套路、老办法的问题。19.是否存在学习方法欠妥、学习形式单一,不知道学什么、不会学,导致业务不熟、政策不通的问题。20.是否存在学用“两张皮”,没有真正做到以学促用、理论指导实践的问题。
(七)依法行政。21.是否对法律授权范围了解,具有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权力的意识。22.是否对民政法规、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程序、处罚程度了然于心。23.是否办事不讲规则和程序,论“交情”、讲“关系”,无视法纪、破坏公平。24.是否存在故意曲解或变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八)岗位履责。25.是否存在对本岗位工作职责、目标不清楚的问题。26.是否存在对新工作、新任务有畏难情绪,对棘手问题不能够尽最大努力探寻解决办法,而是将矛盾上交、一交了之的问题。27.是否有在民政服务和执法活动中漠视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滥用职权及以权谋私等问题。28.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不决策、中层干部不担当、工作人员落实无条理、无重点问题。
(九)创新意识。29.是否存在“到站歇脚”、得过且过、自我满足的意识,不能争先进位、打造全省、全市亮点的问题。30.是否存在空喊口号、只说不干,对亮点工作无目标、无措施的问题。31.是否存在对上汇报、对外宣传不及时,工作成绩不敏感、不提炼、不总结、不展示的问题。
附件3:
临汾市民政系统“转作风、提能力、补短板、创亮点”
专项活动亮点计划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亮点计划 | 采取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完成情况 | 备注 |
附件4:
临汾市民政系统“转作风、提能力、补短板、创亮点”
专项活动问题台账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整改效果 | 备注 |
附件5:
临汾市民政系统“转作风、提能力、补短板、创亮点”
专项活动工作台账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重点工作 | 采取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进展情况 | 备注 |
政策解读:《“转作风 提能力 补短板 创亮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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