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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21-11-19    

临市民发〔2021〕49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1110日,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召开调度会,对全省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为落实省换届办调度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按时稳妥有序完成选举工作任务,现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反映出个别乡镇有盲目乐观的思想,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够,没有做好前期研判,导致工作落后。各县(市、区)民政局作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部门要深入乡镇一线,靠前指导;各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逐村分析研判,一村一策,针对性指导;各级督导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选举实施阶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注重发现解决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

程序合法对换届选举工作至关重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法规政策的指导,严把时间节点,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必须按要求在1130日前全部完成;严把程序关口,特别是候选人(竞选人)资格审查、委托投票办理、候选人(竞选人)竞职演说、选举大会组织等关键环节,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程序违法情况出现,通过程序公平确保结果公平。

三、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

要按照换届选举十严禁要求,把严的纪律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各环节,对前期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遏制、严肃处理。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实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力的必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形成强大震慑力量,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换届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积极与领导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选举工作顺利开展。要配合政法、公安部门加大对干扰选举秩序、破坏选举会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要配合纪委监委、公安部门加大对贿选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信访部门做好政策讲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面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民政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五、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

要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消除各类隐患。要防范信访矛盾风险,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要防范舆论炒作风险,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误解误读换届政策、失实失真报道引起问题炒作,造成不良影响;要防范疫情风险,特别是集中选举期间要做好测温、验码、消毒等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六、进一步做好重点村工作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认真梳理分析换届选举中的重点村,实行台账管理,建立销号制度。要将重点村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情况复杂的重点村要由县级领导驻村蹲点具体指导,帮助解决问题。针对性地做到一村一应急预案,务实管用。重点村工作进展情况每天18:00前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七、进一步做好换届后培训赋能工作

各县(市、区)要根据换届后村(社区)两委班子队伍现状,科学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新任村干部培训,提高村(社区)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能力,为十四五开好局、实现乡村振兴打好组织基础。

                            临汾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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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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