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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临安办发【2022】43号)文件要求,制定了《临汾市民政局安全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汾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5日
临汾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民政干部和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市民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党政领导、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规范安全行为,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对象
市民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行业标准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专项培训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2022年4月底)
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迅速安排部署,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二)安全培训阶段(2022年5月5日-12月底)
1.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工作,通过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和知名专家联系,采取联合培训方式开展。
2.开展专项培训。直属各单位可通过邀请省级优秀教师、专家及教授,分期分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开展消防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操作人员安全专项培训,增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实操技能。
3.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法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同时要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年度再培训。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
直属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思想上再重视、责任上再压实、措施上再加强,认真梳理盘点,全面总结提高,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巩固提升阶段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安全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要以本次全市安全大培训为契机,建立常态化安全培训机制,切实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有力提升领导干部和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安全培训考核,突出结果导向,倒逼提升能力。特别是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培训内容,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方案和排查措施。三是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总结,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直属各单位于12月29日前将培训工作总结及安全培训常态化机制报送至市民政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理念,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安全培训机制,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分层级分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努力提升安全培训与工作实际的结合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市民政局局长赵华担任组长,二级调研员丁国刚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直属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上下联动、各部门互动,同时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规定,增强各类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意识,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培训氛围。
(三)强化效果,求真务实。各服务机构要从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安全培训在减少和预防事故伤害上的保障作用。
(四)落实责任,报送信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督促抓好本次安全生产大培训的贯彻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直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培训计划、工作总结和常态化培训机制报送至市民政局办公室。
(五)严防疫情,做好防控。近期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复杂,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在组织集中培训时,要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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