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法规 > 部门文件

临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临汾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9-29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临汾市标准化和治理强市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引导我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山西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相关要求,制定《临汾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临汾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7日

临汾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实现“创造高品质生活”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对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行业管理水平、保障老年人权利、维护老年人健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标准化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标准化工作规律,按照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保障标准的分类要求,科学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研制的整体性、导向性、针对性,增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规范性,全面推进山西省养老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全面系统、协调统一。从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出发,科学梳理养老服务领域相关标准,构建内容全面、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协调一致的标准体系。

2.开放兼容、动态优化。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变化和质量提升要求,适时对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进行补充完善,保持体系的全面开放、结构的持续优化、标准的相互衔接。

3.突出重点、适度超前。优先制定行业急需、作用重大、填补空白的标准,标准的研制要结合行业发展需要适度超前,不断提高标准体系的引导性与适用性。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市80%的养老机构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转。到2024年,完成各项试点任务,提升养老服务意识,建立服务标准,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各类养老机构 100%达到市级以上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实现老年人生活健康、快乐、幸福。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调查研究,系统梳理国家及省关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好自身职能定位和标准化需求,明确管理目标、职业资质、任务职责、工作流程和评价标准,按照基标准类别、标准层级、服务模式三个维度,搭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

(二)科学制定服务标准。在标准体系框架内,围绕服务对象需求,结合运营实际,覆盖服务各环节,确定标准化对象,编制标准体系表。按照标准体系表,搜集并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相应标准或标准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需求的,可自行制定标准。自行制定标准要加强实践经验总结与规范性文件实施成果转化,采用简约化、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和模块化(以下简称“六化”)等标准化形式,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管理服务、职业资质及设施标准。依据“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国际通用标准,编制本单位标准化工作手册。

(三)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对在职养老护理员,按照全市每年培训三分之一,三年轮训一遍的办法培训。同时,每年储备培训一批养老护理员。加强养老人才引进。引进年轻大中专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充实基层一线岗位,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知识、人员结构优化。

(四)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养老机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装修应适合老年人体能特征,功能分区明确,无障碍通道及设施设备设置科学合理,开展设施设备适老化改造,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养老机构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按要求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培训,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导养老机构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证、原料索证索票、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做好医疗护理安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严格按执业范围依法行医,做好消毒隔离工作,规范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的处置;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禁用霉变、过期、失效、淘汰药品,住养老人自备自带的各类药品应有专人保管,严格按医嘱用药。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五)全面开展养老机构老年人入住评估。严格、规范开展养老机构老年人入住评估,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

三、时间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8月至9月)。由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全市标准化建设情况调研,进行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制定《临汾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以及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全面部署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围绕五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目标、指标,并形成文件或具体举措,为各项后续阶段工作提供政策支撑。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范围展开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验收阶段(2023年10月至11月)。通过市级终期综合评估验收。建立全市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养老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的重要途径,对更新养老服务观念,创新养老服务形式,改进养老服务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协调推动当地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专业性强、任务新,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定期学习标准化、研究标准化,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要建立健全工作指导机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或组织对当地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积极争取在智力、财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确保不走弯路。要健全完善宣传引导机制,把标准化建设工作当作提高影响力、竞争力和树立品牌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标准化工作理念、方法、意义,让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更多地认识、了解和参与标准化工作,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大经费投入。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周期长、内容多,开展标准培训、考察学习、购买技术服务、加强软硬件建设等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标准化试点经费投入机制,积极争取财政、福彩公益金和社会资金支持,确保标准化工作顺利实施。

《临汾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 0357-2099388  邮箱:linfenminzheng@163.com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